2018年9月26日,輔導員高老師組織全體學生幹部在414教室進行學習🙎🏽。
這次學習內容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常規的學習《意昂4注册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中的第六條至第八條🙅🏿,要求學生幹部要如實報告宿舍情況並向同學們舉例講解何為公共財物以及違反規定的處理後果。第二部分由導員提出討論題目:“輔導員需對所有學生負責,學生幹部需對誰負責?並說明緣由”,以小組為單位進行討論後匯報,各組組員積極探討,踴躍發言,並由宣傳委員記錄本組的討論結果,隨後各組派出一名代表進行總結發言🫄🏻。 學生幹部是整個年級中的中流砥柱,我們首先要做好自己🚵🏻♂️,以身作則⇾,起到榜樣帶頭作用才可以幫助同學、帶領同學使整個班級進步,其次應該做好本職工作,在自己崗位上盡職盡責🧘🏼。通過這次會議,希望每個學生幹部都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在工作中👃🏿👨🏻🎨,多承擔責任,多幹實事。不僅要通過工作提升自己的能力,更要幫助同學們解決實際問題,帶動年級、班級全面成長,共同進步!
圖/文 李婧